《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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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2月02日

改革开放以来40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同时也牺牲了一部分生态环境,这是高速发展付出的代价。水生态环境问题尤其突出,而水生生物又是水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指示性物种、指示性生物。长江作为世界第三、亚洲第一大河,水域生态类型多样,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是地球上极其宝贵的淡水生物宝库,对于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的水生生物多达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拥有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等这些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11种。还有长江特有的鱼类170多种,所以保护的责任尤其重大。

  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了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已经将近接近300种,都是长江里面的。作为淡水养殖产业支柱的“四大家鱼”的鱼苗发生量,每年新生的鱼苗幼育的数量,鱼苗的发生量持续下降,现在与8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总体看来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鱼类资源趋于小型化、低龄化,珍稀水生动物的濒危程度在加剧,甚至部分珍稀特有物种正在灭绝或者濒临灭绝。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总体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了危急关头,甚至成为事关国家文明兴衰的大问题。这个时候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战略的有力抓手,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全面遏制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和水域生态恶化的趋势,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明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重大行动和保障措施,符合长江生态保护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意见》有利于形成各部门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利于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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