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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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5日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市监认(2023)29号),该《通知》明确提出:
      一、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一)动员培训阶段(2023年4月至6月);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辖区内小微企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两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负责人、管理层积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知识普及,提高经营者、管理者、决策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针对性集中培训。5月25日前,各市州局在开展辖区内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研、摸排企业自我提升意愿的基础上,择优遴选5~7家比较优秀的企业上报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省局精准帮扶备选对象。
      (二)指导帮扶阶段(2023年7月至9月):由认证机构深入小微企业现场,认真评估其质量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针对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特点,围绕企业实际需求,为小微企业量身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的精准帮扶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提质增效,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认证实施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条件成熟的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审核认证,对符合认证要求的,及时颁发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进行跟踪监督。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12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估检查。认证机构组织指导试点成效显著的小微企业编写优良实践案例,经评选后将优秀案例推荐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中工作成效、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对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激励措施
      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不需缴纳费用。集中培训、现场帮扶、首次审核认证等所需工作经费由省市场监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机构承担。
      在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中通过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纳入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附: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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