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门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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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4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干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主要包括:

  一、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到期后,鼓励各地区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适当延长缓缴期限。

  二、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

  对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三、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

  对按规定允许保函(保险)替代的保证金项目,企业均可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三部委关于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