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伦理规范下做好AI全球化治理

来源:工信头条

阅读:97次

发表时间:2019年08月12日


近日,继旧金山市之后,美国的萨默维尔市也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面部识别。旧金山市和萨默维尔市的民众反应是,“我们不应该只是规范面部识别技术的使用,而应该彻底禁止这项技术”。这既反映出人们对新技术应用的接受有一个缓慢且曲折的过程,又说明美国在法律上对隐私权利保护的深厚传统。视觉识别是人工智能一个重要的场景应用,未来在自动驾驶、智能制造、医疗诊断、安保安防等各领域都有着广阔前景。但是,由于存在巨大的侵害个人信息风险,在普及视觉识别等方面,人工智能在应用时也存在着伦理和法律的“障碍”。旧金山和萨默维尔的规定具有显著的示范性,纽约、奥克兰等城市也在考虑出台类似的立法。

AI治理日益成为国际共识

人工智能技术不同于传统的工业化技术。传统工业化技术限于制造、加工或工艺流程的优化提升,其指向性在于产品,而人工智能技术的指向性却在人本身。人工智能视觉识别技术不同于传统的摄像技术,摄像机无论将像素提到多高也只是一个工业产品,但人工智能视觉识别却有着实时海量的搜索、对比和处理信息能力,甚至在自主系统下可以决策或做出“判决”。被人工智能视觉识别的人像,包含着性别、年龄、种族等传统照片不明确的信息,获得者进而可以预测匹配“你的”需求或行为,这种明显“侵入性”的技术对于权利意识极强的美国人是难以接受的。

关于人工智能的治理日益成为国际共识。美国人的权利和法律意识很强,但以伦理的眼光看待人工智能和提出治理规范,欧盟却走在了世界前列。2019年4月,欧盟《可信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提出7个关键条件——人的能动性与监督能力、安全性、隐私数据管理、透明度、包容性、社会福祉和问责机制,以确保人工智能足够安全可靠。其他如IEEE发布了《合伦理设计的一般人工智能准则》并不断更新,确保人工智能为人类服务。

日本也提出过《以人类为中心的人工智能的社会原则》,以及生命未来研究所《阿西洛马人工智能23条原则》、蒙特利尔大学《人工智能负责任开发宣言》等。不论是法律还是伦理,这些人工智能的治理文件,都表现出人类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担忧——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我们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对风险的了解和预防的基础上。

中国正在积极融入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虽然有逆流和阻挠,但须知人工智能带来对人类的挑战是全球性的,任何一个致力于现代化的国家都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积极贡献自己的实践经验。2019年5月《人工智能北京共识》发布,提出了研发、使用、治理三方面的15条原则;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还发布了专门的《北京共识——人工智能与教育》;6月份,在日本筑波举行的G20数字经济部长会议以及G20贸易和数字经济部长联席会议通过了联合声明以及《G20人工智能原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提出,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6月份,2019《亚太及日本企业人工智能伦理道德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在运用人工智能指导方针及管理标准方面位居亚洲前列。

在符合伦理规范下做好AI全球化治理

世界各国法律细节虽然有所不同,但伦理价值观念是基本一致的。如何在符合伦理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人工智能,进而做好人工智能全球化的治理,达到“AI for good”的目的,是下一步我们政府、学界和产业界应当共同关注的事情。

第一,实施国家规划。2017年,国家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对人工智能伦理道德、法律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根据规划要求实施人工智能法律政策三步走:到2020年部分领域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初步建立;到2025年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到2030年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凝聚伦理共识。在上述很多人工智能伦理和治理的文件中,已经研究了很多人类伦理要点,需要各个国家或经济体结合自身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特性,做好本土转化工作。从早期的阿西莫夫机器人3原则,到近期的阿西洛马23原则,以及欧盟委员会、IEEE等不同机构提出的各成体系的伦理准则,透过不同的具体内容其实都是在表达发展与安全的核心价值。应当说在工作层面,“鼓励创新(发展)、包容审慎(安全)”,就是现阶段人工智能发展最大的共识。

第三,拟定评价规则。凝聚起伦理共识后,要做的工作就是制定规则。围绕合法、安全、稳健、透明、可解释、负责任、科技向善等核心伦理价值,构建人工智能的评估评价体系,指引人工智能健康持续发展。要积极参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国际标准规范制定,鼓励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的创新尝试。要加强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评价和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企业数据经营、算法审查等工作规范指引。积极搭建与欧盟GDPR、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学习借鉴其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履行社会责任。发展人工智能归根到底要靠市场真正的主体——企业,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能够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才是真正达到了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要求。创新是民族的灵魂,也是企业的生命线,要在企业社会责任考核中更加突出技术创新度和安全平衡度指标。要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企业和技术都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完善企业经营监督机制——保证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不会越过伦理红线和法律底线,这对于拥有人工智能技术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第五,管好重点行业。每一种革命性的技术发展都会让一部分行业消亡,让一部分行业兴起,但是新兴行业兴起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不能处理好发展与安全这对基本矛盾,就会导致新兴产业成长缓慢,甚至“夭折”。历史给予一个国家的挑战和战略机遇期也是短暂和相对的,一旦错失就会陷入相当长期的被动甚至落后挨打的局面之中。要在合法、合伦理的前提下,加强视觉识别、用户画像、精准推送、虚拟助理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重点行业监管,加强商业APP规范管理,避免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恶性事件。同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优化经营环境,让所有主体的行为都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


附件: